| 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中心小学委托,为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小学新建教学及生活用房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小学新建教学及生活用房项目施工监理 2、招标单位: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中心小学 3、建设地点: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小学 4、合同估算价:3000元 5、发布方式: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自筹 7、招标范围:原教学及生活用房拆除及新建教学及生活用房项目施工监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10、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18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协调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资格,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份,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监理部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2014年--2016年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开标后中标人的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由招标人封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 (2)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单位到到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标书。 2.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6 月 10 日16时30分(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 27 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8组,朝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5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中心小学 办公地址:朝阳县乌兰河硕乡蒙古族中心小学 联 系 人:李春光 电 话:13634913229 邮 编: 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 系 人:杨超 联系电话:0421-2920608 邮 编:122000 2017年6月 6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