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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由第十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5]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由第十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5]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经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勘察);

2.2建设地址:博望西街以南、玉龙路以东、建安路以西;

2.3建设规模:402户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39164.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359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70.99平方米

2.4工程计划投资额:6266.31万元;

2.5工程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招标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勘察遗留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8日至2017612日, 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201768日至2017612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330分,下午1600分至2000分(北京时间),在北屯市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进疆备案证、进兵团备案、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

地址:新疆生产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

联系人:朱文强     电话:182909191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地址:北屯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

联系人:王国玲   电话:0906-751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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