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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X355线紫城至高桥段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新丰县X355线紫城至高桥段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已由新发改字[2012]10号,新交[2017]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丰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新丰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th="12" year="1899">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丰城街道境内,起于紫城村,经双良、长陂、文长、高桥等村,终于司茅坪,接线Y981线。
nth="12" year="1899">2.1.2、建设规模:项目总里程为10.35公里,K0+000~K0+180段路基宽13m、路面宽12m,K0+180~K1+070段路基宽15m、路面宽12m,K1+070~K1+120段为渐变段,K1+120~K10+350段路基宽6.5m、路面宽5.5m。路面面层厚度为22cm。
nth="12" year="1899">2.1.3、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
nth="12" year="1899">2.1.4、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
nth="12" year="1899">2.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nth="12" year="1899">2.1.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nth="12" year="1899">2.1.7、工程投资:本工程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价为 5636808元。
2.2、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4 按照粤交基函[2015]155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的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增加以下内容:
(1)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本工程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5 日至2017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持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亲自签署)(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缴款人必须在报名前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缴款方式),投标人凭介绍信及转账单据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报名及开发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05072119200017446
开 户 行:工行新丰支行
4.3、再凭发票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另外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参考资料每套 1000 元,均售后不退(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8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4 日;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民营经济报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丰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地址: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大道东6号
联 系 人: 曾主任
电 话: 0751-2252174
传 真: 0751-225217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化路73号二楼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3927800093
邮箱:wtuldgv@qq.com(文件均以扫描件、电子文件格式发至此地址)
8.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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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17年 6 月 8 日~2017年 6 月14 日共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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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
2017年 6 月 15 日~2017年 6 月21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 :00~16:30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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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2017年 6 月 15 日~2017年 6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 :00~16:30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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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 6 月 27 日,下午17:00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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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 |
2017年 7 月 3 日,下午17:00前上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进行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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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7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10:00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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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7年7 月 18 日,上午10:00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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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新丰县地方公路管理局,联 系 人: 曾主任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大道东6号 电话: 0751-2252174
传真: 0751-2252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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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先生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化路73号二楼
电话:1392780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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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潘小姐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电话:0751-2198026 |
招 标 人:新丰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6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