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简况: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共有7台额定蒸发量为410t/h的高压煤粉锅炉。原7台锅炉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一炉一塔,工艺流程为:锅炉烟气→预除尘器(静电除尘)→吸收塔→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其中#1-4炉为一电场静电除尘器,#5-7炉为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采用低压脉冲旋转喷吹袋式除尘器,7套脱硫设计SO2排放浓度不大于200mg/Nm3,烟尘浓度#1-4炉不大于25mg/Nm3,#5-7炉不大于30mg/N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要求。
本项目拟对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1-7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和一体化除尘工艺替代原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改造。 #1-7炉共设置4台吸收塔,其中#1、2炉烟气进#1塔,#3、4炉烟气进#2塔,#5、6、7炉烟气进#3、4塔,每台吸收塔烟气处理能力为2台锅炉BMCR工况烟气量,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8.5%,除尘效率不低于66.7%,最终达到SO2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5mg/Nm3、10mg/Nm3的超低排放要求。
2.2招标范围:PH计(10台)和浊度计(1台)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4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4周,交第一批8台PH计和一台浊度计;2018年6月底,交第二批2台PH计。
2.5交货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
2.6标段划分: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供应商资格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近5年内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3.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与招标人联系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签订技术协议。
3.7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 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应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 0200001429005901459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751LHIC-E20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电汇底联及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确认电汇款项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30 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零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 电汇或银行保函 ,应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751LHIC-E203投标保证金”。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30日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张远 电 话: 010-68395655
电子邮件: zhang.yuan@cnpc.com.cn 传 真:
招 标 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炜
电 话: 010-68395822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0200001429005901459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