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刘少奇故居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刘少奇故居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刘少奇故居消防工程项目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92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67万元,其余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刘少奇故居消防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乡县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2.3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指标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水泵房(建筑面积213m2)和消防水池(有效容积486m2)系统 。 2.4 工程造价: 工程费用约240万元(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为两年. 2.8 招标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在刘少奇故居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实现平时预防、早期发现火灾时声(光)报警功能;(2)室外消火栓系统,主要在刘少奇故居四周外围敷设环状消防给水管道上均匀布置室外及室内消防栓;(3)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系统,水泵房、消防水池(有效容积486m2)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13m2;(4)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指标系统;(5)消防应急广播系统;(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 专业的 / 职称(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无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