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和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和田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新疆-和田-和田,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和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编号:SCML-HT-2017002,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PPP项目
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PPP项目经和田地区行署批准,授权和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社会资本就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CML-HT-2017002
三、项目地点:和田县经济新区
四、实施机构:和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五、建设规模:
5.1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为21939.00万元(最终以竣工验收审计决算为准),由项目公司按相关法律及市场化原则自行筹措,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各自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投资金额。
5.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项目,项目占地172.15亩,总建设规模34467.1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房屋建筑工程:(1)1#教学楼:建筑面积3691.83平方米,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三层;(2)2#教学楼:建筑面积7401.52平方米,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五层;(3)1#宿舍楼:建筑面积7868.30平方米,一栋,框架结构,地上六层;(4)2#宿舍楼:建筑面积10497.66平方米,一栋,框架结构,地上八层;(5)食堂、礼堂:建筑面积1906.35平方米,一栋,球形网架屋面,地上二层;(6)食堂、念经堂:建筑面积2758.03平方米,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二层;(7)值班室:建筑面积76.66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8)房:建筑面积:210.1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9)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56.67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给排水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室内强弱电系统、消防工程、通风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喷淋系统。
2、室外附属工程:消防水池268.50米、室外消防管网761.10米、室外供排水管网663.10米、室外供热管网482.00米、室外电力电缆1850.00米、室外弱电及照明及监控1项、室外沥青路面7018.00平方米、室外地面硬化5506.00平方米、篮球场网球场2482.00平方米、路沿石 2342.00米、室外绿化19837.00平方米、铁艺围墙778.00米及大门1项、运动场(含300m跑道及草坪、主席台、看台)1项。由学校新建房供热;室外给排水管网及室外供电网,由和田县经济新区市政管网接入。
3、设备:包括,2台,柴油发电机,社会主义学院设备部分:宿舍楼设备设施、心理咨询室设备设施、公务车辆、厨具设备及其他、多功能设备、计算机教室设备设施、校园公共广播设备设施;伊斯兰教经学院设备部分:办公家具及宿舍设备设施、厨具设备、多功能设备、公务车辆、心理咨询室设备设施、计算机教室设备设施、校园公共广播设备设施。
六、合作内容:
6.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和田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和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田分院合建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分为1个包。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6.2合作期限:项目全生命周期共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9年,运营维护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算起。
6.3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支付年度购买服务费用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
6.4风险分配结构: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双方共同承担。
6.5具体合作模式:本项目运作模式采用BOT模式。
七、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有相应的偿债能力;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4、2014年1月1日以来(截止到资格预审预审发布之日止),社会资本具有至少1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经验;
5、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加数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1)—(5)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1)、(2)、(5)、(6)项的要求。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九、资格预审的家数:
1、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需为3家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后续公开招标。
3、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代理单位。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到和田市人民街83号十四师东小区3栋2单元1601登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3)、(4)项;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以上资料除注明原件的以外,其余资料均收复印件验原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田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和田市昆仑路1号
联系人:姜盼
联系电话:0903-2037120
咨询单位: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和田市人民街83号十四师东小区3栋2单元1601
联系人:罗林
联系电话:18197782323 0903-2062246
邮 编:848000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