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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自备配电房高低压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自备配电房高低压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 批复文号佛发改农社〔2015〕81号文和佛发改农社[2017]15号批复单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佛山市建辉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自备配电房高低压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
  批复文号  佛发改农社〔2015〕81号文和佛发改农社[2017]15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佛山市建辉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农社〔2015〕81号文和佛发改农社[2017]15号  批准建设,该项目为代建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建辉监理有限公司 ,代建管理机构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使用人)为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自备配电房高低压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6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配套附属工程,新建自备电房一座及对原有电房进行相应改造提升,以满足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建成后的使用需求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提升项目——自备配电房高低压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内容包括:自备电房、总报装容量630kVA线路安装工程及柴油发电机组部分工程的施工;其中电房工程包括变压设备安装、高压部分、低压部分、高低压配电柜、母线槽、电力电缆、防火涂料、接地母线等部分内容。接入电房线路工程包括10KV线缆及管线预埋、电力电缆敷设及户外电缆头制安、电缆保护管、电缆故障指示器安装。柴油发电机组部分工程包括柴油发电机成套设备安装、配套隔音和环保设施安装等,最终须办理工程报验手续直至并网通电,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1,134,317.6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及满足国家相关环保规定通过环保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投标人必须提供通过2017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17】19号文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的文件,执行最新文件)。
    4.2.4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 11 月至2017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 11 月至2017 年 4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  16  时  30  分起至2017年  6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以及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辉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33号6、7楼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

邮编:528000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谭工                                联系人: 邓工、吴工

电话: 0757-82230218                      电话: 0757-83927022

传真: 0757-82230218                     传真: 0757-83078217

电子邮件: foshanjianhui@163.com       电子邮件: shenlian-3@163.com 

 
 
    代建管理机构: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2305521

  发布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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