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6〕366号、粤发改高技术函〔2015〕4692号批准,北明软件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和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第三方测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和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第三方测评项目
二、招标单位: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825177504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针对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和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两个项目的第三方测评服务。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和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 第三方测评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要求。
(3)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为两个项目捆绑招标,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项目系统安全测评费约40万,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系统安全测评费约10万,系统安全测评费合计约50万元。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内指定地点
六、服务期限:在两个项目分别初验完成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测评工作(中标投标人须依照招标人拟定的进度时间节点来完成项目的整体施工工作);
七、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省委宣传部“两金”扶持资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自筹;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递交报名表及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及报名表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6室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资质或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37046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dggzy.org.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www.ceitcl.com)及《广东建设报》发布。当以上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dggzy.org.cn)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省三网融合视听节目省级监管平台和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第三方测评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单位保证投标资审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单位知悉并确保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四、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和开工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中正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七、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完成项目。
八、我单位没有以下情况:参加过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建设(指代建或施工或设计或监理单位)超过代建合同约定工期12个月及以上没有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曾经在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发生过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讨薪闹事的;曾经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提交代建合同履约保函,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被停止参加广东省省属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九、若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邀请函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双方法定代表人见面会。
十、我单位已经认真阅读本项目合同条款,同意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各项内容,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投标保证金,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东省省属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