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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3、《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建筑专业)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6、拟派本工程的造价管理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执业证》或造价员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7、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8、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材料员及质检员须具有对应的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10、投标单位企业业绩复印件(可缺项)。
6.11、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6.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明: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