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经济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勘察与设计第1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湖北经济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
勘察与设计项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受湖北经济学院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勘察与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活动。该项目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招标公告第3.2条: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澄清修改为:
第3.2条: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二、关于设计补偿费用
原招标公告第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无经济补偿。
现澄清修改为:
3.7本项目招标人向评标综合得分第二、第三名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各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
三、招标文件中增加“第七章:附件(图纸)”,图纸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
特此澄清。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