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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枣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5]9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2×1000MW,一期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和脱硝装置。。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2.2亿元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灵州综合工业园(A)区内,计划于首台机组2017年二季度投产发电。项目业主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机房装饰系统、机房电气安装系统、机房空气调节系统、机房UPS系统、机房机柜冷池封闭系统、机房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原有机房设备搬迁移位等相关设备物资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二、投标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4投标人至少应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起的一个运行一年及以上(竣工验收后)并且合同金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机房建设的实施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技术协议中设备供货清单的页面);竣工验收单或加盖最终用户公章的证明]。 2.5投标人须具备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9日9:00至2017年6月15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0571-85192451、0571-85835371
招标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