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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依据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投[2017]12号)文核准,惠来县葵和路(华湖段)道路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投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来县葵和路(华湖段)道路配套工程
2、工程总投资:1078.43万元(招标控制价970.39万元)
3、建设地点:惠来县葵和路(华湖段)
4、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5、建设内容:单侧车道长度为value="2000" unitname="米" w:st="on">2000米,两侧合长value="4000" unitname="米" w:st="on">4000米;北侧车道宽度最大value="9.3" unitname="米" w:st="on">9.3米,最小value="2.4" unitname="米" w:st="on">2.4米;南侧车道最大value="10.7" unitname="米" w:st="on">10.7米,最小value="3" unitname="米" w:st="on">3米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说明)。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须本人签名,无需提供原件),若授权委托则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请提供有效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或合同、身份证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职称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现没有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证明书;(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独立递交);(5)外来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惠来县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诚信信息登记表》同时编订入报名资料。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nth="6" day="1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21号(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nth="6" day="1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6月19日至nth="6" day="2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10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于nth="6"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6月21日上午9:30在惠来县华湖镇人民政府集中
六、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华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3828117666 陈先生0663-6696869
招标人:惠来县华湖镇人民政府
nth="6" day="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