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北电力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油页岩优势特色产业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平台扩建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北电力大学,招标编号:X,招标文件售价:2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北电力大学油页岩优势特色产业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平台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X[20170601]-1352号
一、招标条件
东北电力大学油页岩优势特色产业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平台扩建项目采购X[20170601]—1352号文批准建设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北电力大学油页岩优势特色产业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平台扩建项目
2.2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校园内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2017年7月12日开工,计划2017年11月1日竣工,共计112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且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企业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3年-201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报名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投标报名期间内,否则无效。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
10.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为在职人员按时缴纳社保,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11.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招标公司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标段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电力大学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0432-64807369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63-9号
邮编:132011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432-62187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