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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舟山市新城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浦岙村旱改水暨质量提升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舟山市新城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浦岙村旱改水暨质量提升项目,所属区域:浙江-舟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舟山市新城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浦岙村旱改水暨质量提升项目,所属区域:浙江-舟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舟山市新城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浦岙村旱改水暨质量提升项目已由舟山市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舟保耕办[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勾山管理处,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勾山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舟山市新城管理委员会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蒲岙村。

2.2工程造价:约279.3923万元

2.3工期要求:6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2.4建设规模:舟山市新城勾山管理处山头黄村、浦岙村旱改水暨质量提升项目,工程总建设面积383.08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的具有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企业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有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6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前需在舟山水利网上进行企业及人员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7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

3.8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两年(2015 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投标企业必须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4.1投标人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登录舟山市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zsztb.gov.cn)投标人登录一栏中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宋工,18951136839。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9日~2017615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

.gov.c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购买密切关注本网站或随时咨询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80-3057576

4.3投标人必须按舟招组办[2016]6号文件执行。

单位联系电话:0580-3057576  传真:0580-3057576  联系人:龚建军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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