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截止日期:2017-6-3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五家渠50万吨/年甲醇装置配套100m3/h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总承包国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五家渠,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7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能化公司)拟对50万吨/年甲醇装置配套100m3/h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方为新业能化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业能化公司,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为:0747-1760SITCD087。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与界区范围
100m3/h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内容为100m3/h浓盐水的减量、结晶分盐、母液干化。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浓盐水的预处理和减量,二期包括结晶分盐及母液干化,一期实施时预留二期场地和接口。
50万吨/年甲醇装置配套100m3/h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EPC总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
3)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
4)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的提供、开车保运服务;
5)对需拆除再利用的现有设施的拆除和利用;包括对需拆除不用的现有设施的外运(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对不需拆除的现有运行设施的保护;包括与原系统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包括垃圾外运、余土外运、道路等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对50万吨/年甲醇装置配套100m3/h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
7)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8)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提供水、电、气的接口,但投标人须根据其消耗量自付费用(装表计量,投标人自己安装线路及计量表);包括整套启动试运行(含72小时)的消耗量;
9)试车所需的首次充填物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本项目位于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厂区内。
2.2工程进度要求
建议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一期工程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施工图所有内容),启动试运行,并完成72小时性能考核。(工期非强制要求,各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安排项目工期,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工期安排)
建议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期工程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施工图所有内容),启动试运行,并完成72小时性能考核。(工期非强制要求,各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安排项目工期,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工期安排)
若中标人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中有违约或拖延工期等实质性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二期工程的承包权。
中标人还需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提出主要的工程完成时间节点。
2.3工程质量要求:
l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l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4工程安全环保(HSE)目标:
l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l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l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l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l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l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l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l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l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及死亡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l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
l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投标时根据需要审核原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注册资本为外币的将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冶金、市政)或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投标人自身承担本EPC项目的施工任务时,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冶金工程)或特级资质。如投标人将施工任务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3.3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浓盐水减量化和结晶的投产运行业绩或专利技术或成功的试验装置,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书面材料,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注明项目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3.3.2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与其分包内容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实施业绩,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装置项目管理业绩;
(3)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须有类似装置的设计经验及相应的专业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
3.5 其他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5.2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需要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网络标书销售系统(网址:http://www.sinochemitc.com/zb)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招标文件售价:5,0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未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楼大厅西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马翠玲、王晓斌
联系电话:4008190508,010-59368256/8971;传真:010-59368911
账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30日上午9:30 时,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7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梧桐镇经二路10077号
邮 编:831300
联系人:李欢
联系电话:0994-83990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
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栗泽阳、李杨然
联系电话:010-59369316/9649
传真:010-59369782
电子邮箱:lizeyang01@sinochem.com/ wangchaoran@sinoch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