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兰夫纪念馆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截止日期:2017-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夫纪念馆北大门广场艺术雕刻造型主题为“核心价值观”、故居导示牌、呼包高速发布擎天柱广告公益宣传牌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兰夫纪念馆本级,招标编号:7117001589,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38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乌兰夫纪念馆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夫纪念馆北大门广场艺术雕刻造型主题为“核心价值观”、故居导示牌、呼包高速发布擎天柱广告公益宣传牌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夫纪念馆北大门广场艺术雕刻造型主题为“核心价值观”、故居导示牌、呼包高速发布擎天柱广告公益宣传牌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1589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7Z-06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广告服务,广告服务,广告服务 | 3 | 请参考招标文件 | 408500 |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0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近一年所有的证明材料。 (5)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的国办发〔2015〕63号文《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委与工信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发改委令第20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此使用线下纸质招标与线上电子招标的并行方式。各投标人除了在指定地点纸质报名外,还需在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nmg.86ztb.com)上进行电子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单位空间里能收到电子招标文件,按要求电子投标,同步进行纸质投标,电子投标咨询电话:李强:15335575992。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0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38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附楼3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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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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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张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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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0471-692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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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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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夫纪念馆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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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 乌兰夫纪念馆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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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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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 李桂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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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0471-399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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