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已由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为从根本上改善非标准一户一表不安全用电现状,使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2017-2018 年需要对越秀区内非标准计量装置进行改造,累计需要改造约8610 户,临时劳务派遣人员按实际工日结算。
1、投标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相应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
2、对于投标人向招标人临时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招标人有权按照国家及招标人制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工作时间,并根据各人的特长、技能、身体状况,结合招标人的工作需要等安排工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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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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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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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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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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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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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改善非标准一户一表不安全用电现状,使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2017-2018 年需要对越秀区内非标准计量装置进行改造,累计需要改造约8610 户,临时劳务派遣人员按实际工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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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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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投标金额,以项目采购内容的报价单价(元/人•日)为报价依据,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结算价=中标单价(元/人•日)×工日×结算费率
结算费率=中标单价/投标限价*100%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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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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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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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限价金额
(元/人•日)(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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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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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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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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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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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2.5投标有效期为:120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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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关证明)。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表1)
6. 非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9.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5.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7. 报价表按要求使用PDF电子版格式报价,未另外制作表格进行报价;投标时必须同时递交U盘电子版报价,且必须与书面版一致;报价软件必须进行封标,书面版以封标后的打印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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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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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2.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不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3.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4.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5.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6.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服务质量而造成影响生产工作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 服务响应速度:紧急工作80分钟内到现场,日常工作2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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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附表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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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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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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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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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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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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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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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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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总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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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5、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6、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7、在广州供电局2017年承包商资信备案名单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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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要求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作、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另、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6层 613室(珠江宾馆内))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见附件);
(2)企业或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盖章签名);
(5)第(1)至(4)项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为一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只接受刷卡或支票,售后不退。
5.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5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本为准。
5.6 2016年5月1日起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到前台开票前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及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梅花路1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6223718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6层(珠江宾馆内)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0-87398756
传 真: 020-87760905
招 标 人:广州城市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定)招标文件——2017年越秀供电局非标准一户一表改造临时劳务派遣项目.docx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