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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批复立项,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二横”线——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T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概算总投资约207.9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0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计划2016年全面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
项目全长126.264公里;其中惠州市龙门县境内19.314公里,广州市境内29.961公里,清远市境内76.989公里。全线桥梁长度39.68公里,其中特大桥 16354.4m/11座,大桥22235.17m/74座,中桥1095.4m/18座;隧道长度21.333公里,其中特长隧道8420.5m/2座,长隧道7795m/5座,中短隧道5117.5m/9座,互通式立交16处(含1处预留),挖方3390.6万方,填方2566.3万方,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集中住宿区3处,养护工区1处。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惠州市
2.1.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线路范围内电力设施(含企业或个人投资部分,除部分产权人自行组织实施外)的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建及完善建设手续,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本项目电力迁改施工任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占地、包征地、青苗补偿、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直至供电))、接受监理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并按要求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相应进度统计表以及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影像资料,并移交档案、配合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1.4 计划工期
总工期:3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15日,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标段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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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范围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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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SG1标 |
惠州、从化地区 |
惠州龙门范围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共18处(10KV共4处、35KV共4处、110KV共3处、500KV共3处);从化范围10KV电力线路共10处。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类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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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SG2标 |
佛冈、清城 |
清远佛冈地区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共14处:10KV共9处、110KV共3处、220KV共2处、清城500KV线路共3处。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类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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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SG3标 |
清城、清新 |
清城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共20处:10KV共14处、110KV共2处、220KV共4处;清新10kV线路12处。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类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
注:主要工程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 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的投标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14日至2017年 6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 月 12日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分至 10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林云彦、钟爽、黄丹虹
电子邮箱: huiqinggaosu@163.com
电 话:020-28129525、18902219136
传 真:020-28129525
2017年 6 月 13日
附件:项目概况及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 项目概况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上述资料可以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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