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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伶通道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效果观测、竣前测量及
实船试验(XLYS合同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西伶通道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省南沙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道整治效果观测及分析、竣前测量及实船试验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伶通道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共整治航道76km(其中容桂水道南华~板沙尾39km、洪奇沥水道板沙尾~义沙头14km、下横沥水道义沙头~南沙口14km、枕箱水道南沙口~广州港出海航道9km),按内河3000t 级双向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为4.9m×80m×650m (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和内容为西伶通道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效果观测及分析、竣前测量及实船试验。
2.4计划工期: 6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承担过4项单个合同测量里程50km以上(含50km)的航道测量工作。
3.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均为盈利。
3.5 信誉要求:见附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20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一套,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7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drc.gov.cn/jgw)、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或各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7.其它
7.1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IC卡办理方法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办事指南。
7.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633号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020-31151181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联 系 人:周工、王工
电 话:020-87575800转829/807 传 真:020-87578002-823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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