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江沟渣场(一期)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DCX02-SGZB17-0194
1.招标条件
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江沟渣场(一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国电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本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现就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江沟渣场(一期)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枕头坝一级电站工程概况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级调整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大渡河中下游乐山市金口河区的核桃坪河段上,上游距离深溪沟电站25km,汉源85km,雅安241km,成都380km;下游距离枕头坝二级电站4.1km,金口河区4.7km,峨边40km,乐山138km,成都260km。工程区左岸有成昆铁路经过,附近分布有乌斯河、关村坝及金口河火车站。另外还有306省道从左岸坝肩及库区通过,交通条件优越。
江沟渣场位于坝址右岸下游约2.0km处,布置于江沟出口段,江沟渣场规划设计最大堆筑高程780.0m,最大堆渣高度96m,规划储量为1286万m3。
(2)江沟渣场(一期)治理工程项目概况
①场地平整
通过局部挖填平衡对堆渣体表面进行粗平,形成整体上左高右低的地面,横坡1%~2%,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上游挡水坝后侧的洼地周边等部位堆渣体陡于1:2的边坡,通过削坡或回填至1:2~1:3进行处理;不具备削坡或回填至1:2的坡面采用防护措施进行处理,具体见护坡工程。
②防洪排水工程
在渣场底部已完成了一条排水盲沟的铺设;渣场左岸山体地表水流利用5#公路内侧排水沟进行截排;在渣场右侧布置一条M7.5浆砌石截水沟,截排渣场右岸山体地表水流,目前已完工并投入正常使用;由于江沟渣场上游挡水坝下游约700m范围内现状地形为洼地,为避免覆土后该区域内积水从堆渣体表面漫流、带走细粒料造成水土流失,在渣场顶部右边靠山侧布置一条排水沟,排水沟以该区域下游端为起点,沿堆渣体边界布置,下游与已建截排水系统衔接,总长约350m,纵坡1.5%~2%。渣体表面排水横坡1%~2%,汇集渣体表面雨水,引至渣场右侧排水沟,再接已建的排水沟后统一引排至江沟排水洞出口进入江沟沟道排至大渡河。
③护坡工程
在堆渣体坡面陡于1:2的上边坡和下边坡设置混凝土框格护坡,采用C25二级配钢筋混凝土修筑。混凝土框格护坡总面积约为1.5万m2。
④植被恢复工程
在整个弃渣场可恢复植被区域(堆渣平台顶部、边坡防护工程框格内以及其他扰动区域)回覆耕植土、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2.2 招标范围
本为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江沟渣场(一期)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TB-SG-2017-001),其招标范围如下:
2.2.1工程措施
(1)场地平整工程
(2)防洪排水工程
(3)护坡工程
(4)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2.2 植物措施
(1)植被恢复工程;
(2)植被养护;
(3)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3.本的工期要求
本合同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共计4个月,其中工程措施完成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植物养护管理期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共计12个月。养护管理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历;总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职安全副经理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6)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7)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较好。
(8)近3年(2014年~2016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4)近三年(2014年~2016年)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2017年5月22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5.3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5.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5.5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00元整。
6.招标安排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时;集中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国电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6.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6月5日09:00时-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6月5日10: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和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
e-mail :spddrgcjsb@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胡海浪(028-86896544) 杨筱佳(028-86896543)
传 真:028-86896641
邮 编:610041
招标代理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
e-mail : hysqhl@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秦洪亮(4000184000-1-8162)
传 真:028-86896188
邮 编:102209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