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留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寻乌县留车陂下河沿岸稀土矿点污染治理工程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GZJD2017-XW-G021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寻乌县留车陂下河沿岸稀土矿点污染治理工程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1
项
废弃矿区治理
17841219.60
1
项
运维服务
2179890.40
合计金额(元)
20021110.00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
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17
:
00
(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7
年
6
月
26
日
15
:
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大楼九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上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上述材料的将不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十)付款方式
:
1
)项目费用:包含四种类型即建设期费用、考核期费用、质保金和运维费用,每个工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阶段支付。
2
)支付占比:建设期支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废弃矿区治理费用
的
30%
,考核期支付
废弃矿区治理
费用的
55%
,质保金占
废弃矿区治理
费用的
15%
。
3
)支付方式:建设期内每个分区治理任务完成后支付一定比例费用;考核期内拨付依据考核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拨付,拟考核
12
个月,按照递进的方式进行支付;质保金为五年后支付;五年运营维护期费用按年度进行支付。
资金拨付细则如下:
类
时限
支付依据
面积及治理任务项
支付金额(占总投资比例)
拨付
小计
建设期
8
个月
完成每个分区治理拨付一定比例费用
B1
区:治理面积
290
亩
6%
30%
B2+ B4
区:治理面积
212
亩
6%
B3
区:治理面积
153
亩
4%
B5
区:治理面积
38
亩
5%
B6+B8
区:治理面积
157
亩
3%
B7
区:治理面积
165
亩
3%
B9+B10
区:治理面积
198
亩
3%
考核期
12
个月
符合水质考核标准,每次水质考核合格后拨付一定的比例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一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20%
以上
2%
55%
第二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30%
以上
2.8%
第三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40%
以上
3.4%
第四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50%
以上
4%
第五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60%
以上
4.6%
第六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70%
以上
5.2%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氨氮目标削减率
80%
以上
每月
5.5%
,共
33%
质保期
5
年
工程质量五年内满足要求
工程竣工五年后拨付废弃矿区治理部分
15%
质保金
15%
15%
运维期
5
年
工程竣工后每年拨付一次
运营维护
5
年,每年拨付
20%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留车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乌县留车镇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13677073865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
电话:
0797-2851493
传真:
0797-2851493
邮箱:
GZJDXW@126.com
联系人:周经理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90234488106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