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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日照等9对服务区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100MA3C7RX201752F021611项目名称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所在地建设性质专项工程招标备案号JL201706096-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L201706096招标类别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MA3C7RX201752F021611 项目名称 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三期)
项目所在地 建设性质 专项工程
招标备案号 JL201706096-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706096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服务区提升工程(三期)项目的说明》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5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筹集,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L01,新汶服务区、长清服务区、冠县服务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日照等9对服务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监理工作。 2.标段名称:监理二标段,标段号:JL02,费县服务区、日照服务区、莒县服务区、招远服务区、蓬莱服务区、胶州服务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日照等9对服务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监理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一标段,标段号:JL 0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二标段,标段号:JL 0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一标段

(JL 01)

新汶服务区、长清服务区、冠县服务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日照等9对服务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监理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房建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其他。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房建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业绩。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从事类似专业的监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满足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二标段

(JL 02)

费县服务区、日照服务区、莒县服务区、招远服务区、蓬莱服务区、胶州服务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日照等9对服务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监理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房建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其他。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房建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业绩。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从事类似专业的监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满足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6-06至2017-06-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206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携带按本公告3.8款要求查询的信用记录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6-27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国际饭店五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1号,电话:13001723050)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12层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206室
邮政编码 250000 264003
联系人 侯召强 王邵云
电话 053168971692 15665852105
传真 0531-68971691 0531-8237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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