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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宁江区
2016
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土地总面积
3476.5616
公顷,建设规模(动工面积)
2601.8128
公顷,不动工面积为
874.7488
公顷。项目区内现状耕地面积为
2866.0379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
2503.9808
公顷,占现状耕地面积的
87.37%
。土壤改良面积为
2529.6526
公顷,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在松原市宁江区杨家村、小房身村、民乐村、向阳村及光荣村五个行政村的村界范围控制面积内。
项目地点:
松原市宁江区杨家村、小房身村、民乐村、向阳村及光荣村五个行政村
。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独立完成过一项(含)以上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
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5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
3950
号
1
7
楼
)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38-315502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
3950
号
1
7
楼
联
系
人:
徐司伦
联系电话:
0431-87821231
徐司伦
监督单位: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松原市宁江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