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08号 |
| 开标时间: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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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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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08号 1. 招标条件 本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整修工程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整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331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整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为22331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否则否决其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6日至 2017年 6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 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文件、图纸)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 350117 电话: 0591-22867575; 联系人: 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6390109,传真:0591-86390109 联系人: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帐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 3010 0100 2058 3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环闽招〔2017〕第0508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