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6日 14:3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吴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数字法庭信息化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6-14610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法庭信息化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2、招标编号:GZSW17146HG2062
3、采购内容:完成吴川市人民法院院内的9个法庭的数字法庭建设,所建的数字法庭系统必须实现与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4、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高清庭审主机、数字化庭审系统软件、庭审应用系统之书记员庭审笔录管理系统、开庭公告系统软件、高清便携庭审主机、云台高清摄像机、高清1080P摄像机枪支)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6月06日 至 2017年06月13日 期间( 上午0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6月 27日 09时 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 2017年 06月 27日 09时 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 联系电话:0759-533106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 联系人:钟志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 (三)采购人:吴川市人民法院 | 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南 |
| 联系人:麦军 | 联系电话:0759-5331063 |
| 传真:0759-5331063 | 邮编:524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 06月 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