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岢岚县文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忻州-岢岚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岢岚县文化局,招标编号::SXZL2017PPPKL0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已获岢岚县人民政府以岢政函[2016]20号文件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运作。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实施机构岢岚县文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L2017PPPKL001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2、批准文号:
子项目1宋长城景区一期:岢发改发[2016]7号;
子项目2文体中心:岢发改发[2015]28号;
3、项目实施机构:岢岚县文化局;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34902.68万元,其中:
1、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总投资约29146.67万元;
2、文体中心子项目总投资约5756.01万元。
五、合作范围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方式运作。
2、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
3、项目公司组建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合作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4、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保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为24年。其中:
宋长城景区一期子项目:24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20年,建设期后2年进入试运营期。
文体中心子项目:1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八、投标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社会资本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本项目要求投标社会资本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如下:
(1)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连续3年(如投标社会资本成立不足3年,应自成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3)具备筹集项目资金的资源和经验;
(4)投标社会资本财务状况要求为:
①近3年总资产平均值≥5亿元;
②近3年净资产平均值≥3亿元;
(5)投标社会资本投融资能力要求为(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①银行(或金融机构)对投标社会资本出具的授信额度≥6亿元;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5日内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额度≥6亿元;
③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额度≥6亿元。
注:
a.财务状况以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如申请人为近3年成立,可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b.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社会资本如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③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本招标公告“八、投标社会资本资格条件”第3条规定的条件。
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本项目招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实质内容不得改变,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⑦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PPP合同,联合体各方就PPP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5、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投标社会资本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社会资本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上季度有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凭证;
4、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5、如授权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17年有效社保证明;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对投标社会资本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查询);
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出具,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出具第1、2、3、4、5、6、7项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应当出具第1、2、3项证明材料,第7项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联合体授权代理人进行查询。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社会资本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盖章)的复印件两份。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金辇酒店(太原市迎泽区滨河东路北段22号)。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岢岚县文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王利民吕冲飞张文慧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