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凤山街道胜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用房及村落文化宫新建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11]301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凤山街道胜一村股份经济合作,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编号为201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位于胜一村,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本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要求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但不包括暂定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人(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前述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的《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的规定;和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1人。同时满足可为一人。
3.3企业注册地须在余姚大市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2017年6月9号下午14:00-16:00
5、报名地点:余姚市凤山街道招标投标分中心
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整,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发放:另行通知
8、报名资料:1、报名单;2、市政: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可用复印件盖公章代替)、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可用复印件盖公章代替)、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正本或副本;绿化: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可用复印件盖公章代替)、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可用复印件盖公章代替);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其中2~3项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注:1、当报名单位超过10家时,将在报名结束后,摇号选取10家报名单位作为本工程的投标单位。小于等于10家时,均参加招投标(不足三家的除外)。(本次入围抽签过程中投标报名单位可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莅临现场,但不到现场不影响入围抽签。抽取时间2017年6月9号下午16:10)
2、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
(2)宁波工程建设网、宁波公共交易中心、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单位及个人;
(3)其它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情况的。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凤山街道胜一村股份经济合作
地址:余姚市金山路117号
联系人:陈
电话:0574-62630118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子陵路268号
电话:0574-22702622\13957848106
传真:0574-22691298
联系人:周海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