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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道加宽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JJH〔2017〕017号开标时间:2017-06-19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所属地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道加宽工程
招标编号:FJJH〔2017〕017号
开标时间:2017-06-1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道加宽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自筹,招标人为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安砂镇培竹村村道路面拓宽工程,对原有路面的基础上进行左侧拓宽硬化改造及延伸,本工程基本为贴地面改造,在原有3米宽水泥混泥土路面的基础上,根据原有纵坡向左侧拓宽2米,拓宽后砼路面宽度为5米;部分在原有3米宽水泥混泥土路面基础上的延伸,延伸部分砼路面宽度为5米。预算造价约3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预算控制价: ¥378003元;

2.5.工期要求: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本项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合格与否进行评审,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即按不合格认定)。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2)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6日至 2017 年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到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3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6月19日15时30分(开标会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封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1199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3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随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培竹村 邮编:366000

电话:15859876037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36号

电话:0598-5111588

联系人:罗小姐 常先生

监督部门: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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