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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0平日线高密平度界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7005121. 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700493816154201616F021073项目名称S220平日线高密平度界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所在地潍坊市建设性质改建招标备案号SG201706145-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700512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700493816154201616F021073 项目名称 S220平日线高密平度界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潍坊市 建设性质 改建
招标备案号 SG201706145-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706145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6]50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29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和地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路线全长9.48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25.5米,姜庄镇区段路基宽35.5米,无大中桥。主要路面结构:4厘米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6厘米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厂拌冷再生混合料底基层。养护工区一处,位于K33+070处道路西侧,占地面积2995.7平方米,利用原姜庄公路站升级改造,原有建筑拆除后新建办公楼363.02平方米,设备库370平方米,材料库347平方米,传达室19.5平方米,同时养护工区内设置必要的道路和室外配套管网。 招标范围: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区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内容。 计划工期:129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3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2月9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01,起始桩号:K27+600, 结束桩号:K37+080,标段长度:9.48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SG02,起始桩号:K27+600, 结束桩号:K37+080,标段长度:9.48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SG0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G01)

起讫桩号K27 600-K37 080,长9.48公里,包括路面工程。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项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路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路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或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施工二标段

(SG02)

起讫桩号K27 600-K37 080,长9.48公里,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额1000万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或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施工三标段

(SG03)

姜庄养护工区改造施工,原有建筑拆除后,新建办公楼、材料库、设备库、传达室、室外道路和配套管网工程。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交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2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今,具有1个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交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房建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或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6-08至2017-06-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潍坊市公路管理局9楼9003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6-28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大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潍坊市东风东街6167号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61061 252000
联系人 李会湘 赵士华
电话 0536-8876173 18663008712
传真 0536-8876173 0635-2185886
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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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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