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截止日期:2017-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xmtydh2017007,招标文件售价:1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xmtydh2017007 | ||||||||||||||||||
| 开标时间:2017-07-07 | ||||||||||||||||||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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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业主名称: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 | ||||||||||||||||||
| 所属地区: | ||||||||||||||||||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 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泉发改审〔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xmtydh2017007,项目业主为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 2.2.招标范围: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路线全长8.07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7.5米,设计时速30㎞/h,割云中桥1座桥长97米,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2019年5月31日前完工 。 2.5.质量要求: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合格有效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投标人业绩:不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9.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为70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00至 18 时00分,到德化县龙浔镇龙湖街湖前一号楼301室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2.招标文件、预算书(含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18859929197(小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 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2.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7年7 月 7 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 7月 7 日 08时 00 分至0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化县龙鹏街117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报名依据,应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德化网(http://www.dehua.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德化县湖前交通大楼 电话:0595-23522737 2017年6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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