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锡沂高新区机关幼儿园分校项目 已经 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新锡沂投资发 [2017]08 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投标。
2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锡沂高新区新东路西侧、北京东路南侧
3.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约1500万元
3.3质量要求:合格
3.4招标范围:本工程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规模18个班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5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至新沂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城西支行
账户号:3203850041010000000466
开户名: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自行退还至各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时间为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 13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 6 月 20 日9:3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 6 月 15 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2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7.3 本项目为苏建招[2016]260号文试点项目,投标人不得对开标时间提出任何疑问。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0 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5-97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3-5分
10其他:
10.1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锡沂工业园黄山路8号 联系人:李野
电 话:0516-81600169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3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孙辅皓 电话:0516-83861691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