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迁建项目附属工程(一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迁建项目附属工程(一包)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4-11-39】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公开)0070号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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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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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属工程校园回填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33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区外企业提供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即可)、《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考核合格C类证(若投标人所在无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证书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建造师本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一楼秦圆圆 0482-8370079)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盟检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0482-8236665
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号:15050162664500000039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
地址 :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系人 :李明
联系电话 :13624797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