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石狮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福建-泉州-石狮,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石狮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狮设计招〔2017〕004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狮设计招〔2017〕004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石狮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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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石狮市公益性公墓项目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狮经计〔2017〕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石狮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石狮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约300亩 ; 2.4. 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27000万元,估算建安投资18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和设计(含风景园林、建筑、市政及其他所有专业在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勘察设计成果根据业主要求分阶段提交。 2.5.2内容:工程勘察和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设计内容包括规划范围内墓园、公共景观、配套服务设施(含行政办公楼、事迹展览馆、综合服务建筑、公共厕所等,不含骨灰存放建筑)、墓园外两条市政道路的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协助竣工图审查等服务,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本次设计内容应全部完成,招标人将分期实施,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发包范围内部分项目(如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中标后应经招标人同意后,将相应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格和设计能力的其他设计单位并支付分包设计费用,应将分包合同、分包资质单位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存档。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费用。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园艺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业绩项目如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提供委托人开出的证明文件(须注明设计完成日期))及设计合同,委托人开出的证明文件、设计合同至少其中有一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及工程造价,业绩的日期以证明文件注明的设计完成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园林景观项目或公园或陵园或公墓项目设计业绩_。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5 日至2017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人基本帐户汇往以下任一账户,并在汇出票据上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电脑录入或手写均可: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汇出。 注:若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和泉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费用 勘察费用不单独计算,包含在设计费中(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费用由设计单位支付给勘察单位),勘察设计费用(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评审会务费,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并适当优惠,按282万元包干,无其他设计收费。
本项目监管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95-88720887。
招标人: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电话: 0595-88710676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与子芳路交叉口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 电话: 0595-88713900 联系人: 郑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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