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二环西延南水北调至山前大道段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五标段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7-133/6
1.招标条件
本南二环西延南水北调至山前大道段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五标段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鹿泉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南二环西延南水北调至山前大道段。
2.2建设规模:南二环西延南水北调至山前大道段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五标段三次,K0+000-K4+280道路北侧以及小车行村委会至山前大道段整个设计区域,总面积258729.8㎡。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工期共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二环西延南水北调至山前大道段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五标段三次施工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整个设计区域的渣土外运、倒运及种植土土方进场;给水喷灌管网敷设及水源打井;公共卫生间;围挡、围墙以及庄窝村段沿线现状建筑垃圾的清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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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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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报名。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正本)原件、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证书、职称证原件、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上下载页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后投标人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138702),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在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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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 |
地 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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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0502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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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勇胜 |
联 系 人: |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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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33159860 |
电 话: |
17703310530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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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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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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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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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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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中标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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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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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过去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公路工程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2014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或受到省、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及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对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调查,若发现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失信行为或记录,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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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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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证书并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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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工 |
1 |
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