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充电站(桩)运营及修理框架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说明:
服务内容:对已建成的福田充电站、机场充电站、和谐充电站、后海充电站、大鹏充电站、莲花山充电站等6座集中式充电站、居民小区及社会停车场2042个散桩,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建设的充电站(桩)进行维护修理、运营服务。
服务对象: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供电局
服务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由于充电站(桩)运营及修理业务涉及公司核心数据安全以及客户数据安全,对深圳南方和顺电动汽车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采购单位:深圳南方和顺电动汽车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六、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
七、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