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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库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库服务商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行政区域广阳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07日08:3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7日16:25至2017年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广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库服务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 广阳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07日 0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07日 16:25至2017年06月13日 16:25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台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28日 10:30
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00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晓蕾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360789
采购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238520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2360789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8日10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库服务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62280020001

项目联系人:李晓蕾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60789

采购人: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85206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60789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8日10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须设立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6)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7)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8)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11)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单位资质证书,执业三年以上。(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须设立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单位资质证书,执业三年以上。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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