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青区文明交通劝导员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7日 00: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7日 00:00至2017年06月13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 ||
| 预算金额 | ¥755.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377702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23331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377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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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西青区文明交通劝导员 (项目编号:2017ZCG000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委托,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西青区文明交通劝导员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青区文明交通劝导员
2.项目编号:2017ZCG000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55.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供应商须具备物业三级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7 到 2017-06-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中天大厦A座502。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元售后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6-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倩
2.联系方式:022-2337770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兴智:1375233312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37770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