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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除省特殊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拨款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有老旧教职员工宿舍楼、新建一幢6层智障教学楼,建筑面积1428平方米;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含室内外装修、文化墙建设)、水电安装,并配套其它附属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拆除原有老旧教职员工宿舍楼、新建一幢6层智障教学楼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任务;
2.3 工程相关费用:勘察费用按150元每米(含氡检测)进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设计费结算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8折优惠计算工程设计费,其中设计费的计费额以财审中心的建安工程预算审定价为准。设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Ⅱ级)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80%。;工程建安费用招标控制价5380000.00元(含设备采购费用暂估价18万元及拆除老旧教职员工宿舍楼费用);
2.4 工程地点:梅江区江南爱心路9号(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
2.5 建设工期:拆除原有老旧教职员工宿舍楼工期:30个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83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5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3)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即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
(2)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自2016 年 11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地形位置,材料运输储存条件,掌握有关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情况。因投标人现场踏勘不充分或理解错误造成的报价失误,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不得任何借口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normal align=justify>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1日18:00 时。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进行报名。
normal align=justify>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即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报名则可。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②招标文件的获取
normal align=justify>√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8:30时至2017年7月13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应准时参加(均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电子版中除涉及商业秘密的报价清单外其他资料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日(节假日顺延)。
投标人应将组成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件及商务标书、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光盘(如因投标人的光盘录入信息模糊不清晰或错误录入引起的问题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或因投标文件资料造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
联 系 人: 温 工、叶工 联系电话: 0753-23013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办 公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钟工 联系电话: 0753-28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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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日期: 2017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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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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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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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11日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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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11日18: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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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12日9:00时至11: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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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3日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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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
2017年7月13日8: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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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13日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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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开 标 时 间 |
2017年7月13日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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