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家庄市西三环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家庄市西三环管理处,招标编号:RHP-C081700540529-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100170425-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专业项目 |
| 工程名称 | 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 |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西三环管理处 |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三环路 | ||
| 建筑面积 | 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7.03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 联系人 | 王岩 | 联系方式 | 69052002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1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20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1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20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6-14至2017-6-2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 内容 |
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700540529-7-1 1.招标条件 本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石家庄市政府财政预算。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三环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该工程主要对南新城互通、槐安路互通、石铜路互通、308国道互通、北三环辅道京广铁路桥五个积水点进行排水设施完善,缓解道路及互通内涝问题。 2.2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通过外业调查验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三环路排水设施完善工程的外业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1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通知”(冀检联[2015]5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6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4 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三环路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环路681号 电 话:0311-68020731 传 真:0311-68020260 联系人:鲁荣彦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王岩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日期:2017年 6 月 14 日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1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6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设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条件)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1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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