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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赤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咸宁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所属区域:湖北-咸宁-赤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

摘要:本公告受赤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咸宁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所属区域:湖北-咸宁-赤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赤壁市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GZGJ-20170607-0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赤壁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ZGJ-20170607-0006

   2采购名称: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3、建设地点:赤壁市陆水河河口,赤壁市黄盖湖镇右站点 .

   4、建设性质及规模:新建工程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工程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45218.44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安全考核证,并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报名时,当场查验)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报名。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谈判者,请于20170614日至20170616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前购买谈判文件,地址:赤壁市郡都商业街一期1-111号(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由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文件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报名:①法人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开户行许可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⑦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2、本项目谈判文件资料费300元,于递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06   28 15   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赤壁市河北大道新客运中心)

   3、届时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赤壁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

     联系人:张耀南

     联系电话:13972815019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赤壁市郡都商业街一期1-111

     联系人:龚书凡

     联系电话:0715-5231188

 

20170613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投标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招投标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招投标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招投标市场,同意赤壁市各级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建设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业主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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