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工业局清洁型煤供应企业购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工业局清洁型煤供应企业购买项目
二、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工业局
三、供应商(或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应具备的其他特定要求:
2.1、位于我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市规划区155平方公里)以外;
2.2、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3、煤炭经营企业在行政主管部门已进行相关备案登记。
3、其他要求:
3.1、符合环保标准的全封闭生产车间;
3.2、型煤产品硫分不高于0.5%,灰分不高于10%;
3.3、型煤产品售价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平均价格;
3.4、根据需求量优先足额供应。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7年6月7日10:00时至2017年6月16日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财政局402室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响应人应具备的其他特定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后);
8、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全部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并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五、磋商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08:30
六、磋商时间:2017年6月27日09:00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357-2086277
2、采购人:
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工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5736210
八、磋商地点:
临汾市尧都区集中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平阳南街41号)
九、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