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7〕第012号 | ||||||||||||||||||||
| 开标时间:2017-0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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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业主名称: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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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信德招字 〔2017〕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 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元发改 〔2017〕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三元区政府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委托的 招标 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及 范围 2.1项目名称: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大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总投资 2.8亿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总投资限额进行设计、施工。其中建安工程费2.47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224亿元,基本预备费0.1亿元;范围为4个子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 4个 子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 。 2.5工期: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 36个月,其中 兄弟物流园地块一平工程必须在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含设计、采购、施工) 。各子项的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由招标人与投标人视子项目情况另行约定,但仍需符合总体工期的要求。 2.6 项目质量要求: (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 (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要求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具备 以下资质 : 3.1.1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 ; 3.1.2根据闽建筑〔2016〕41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 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3.2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 ( 2)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 合格有效的 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若 施工负责人 符合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 项目技术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中级及以上职称 , 职称专业:市政专业或路桥专业 。 3.7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2017 年 6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 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 人民币 500元, 其他资料另计, 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拟派出 项目总负责人应持 注册执业 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 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原件核验 。 6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 1 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或 ②银行保函形式或 3 年度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 按规定使用 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小写:¥800000.00元) 。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应注明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7 .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三元区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3605969758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 26、27、28幢303室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 0598-8295156 传 真: 0598-8257432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监督部门: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电话: 0598-833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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