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2
2.3
2.4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3.4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
总体
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资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资
④专职安全人员:
⑤以上人员都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而且不得重复兼任。(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为准)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4
年
6
月
3.6
、本次招标
接受
①
招标人最多只接受两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成员数为
2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7
注:
(2)
、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4.1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4.3
4.4
4.5
5.2
3
4
6.1
6.2
6.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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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