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社办公楼标准化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洛川县人社办公楼标准化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 2017】 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洛川县人社办公楼标准化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改造内容及规模: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维修内容包括:屋顶处理、外墙粉刷等工程;改造内容包括:一层 450平方米标准化档案室建设。
2.2估算总投资: 30万元。
2.3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 6月 9日至 2017年 6月 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在延安市文化沟小区二单元 901室报名,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雷张锋 电 话: 0911-838090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苏丹 电 话: 0911-2124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