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S524#规划道路(北段)建设工程已由兰经开经发[2011]23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所属项目兰州市安宁区S524#规划道路(北段)建设工程监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S524#规划道路(北段)建设工程监理 3.工程地点: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路至T511#路 4.招标范围:新建道路长约580米,宽30米 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或BT方式 6.投资金额:约1200万元 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17年7月1日 至2017年12月27日) 8.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社会信誉。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按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管【2014】440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另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限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发布。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 6月 5日至2017年 6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3.领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职称证、其他监理人员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及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限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3)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6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一楼)第 一开标厅。 2.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联系人:王 晖 电 话:0931-7652262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25楼 联系人:宋婷婷 电话:15101312650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 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