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的 湘西州市监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已由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州发改投【2016 】54号、州发改投【2016】56号、州发改投【2016】57号、吉发改发【2015】225号、吉发改发【2017】57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2.2 项目名称:湘西州市监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2.3 建设地点: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合群村;
2.4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206770m 2 ( 约合310亩),计划总投资约4.466亿元,初步规划建筑面积约103446m2;
2.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
2.6招标范围:编制用地红线内项目修建性详规,所有建筑物和园林绿化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工程建设服务。
2.7 设计周期:按合同约定;
2.8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上限值为: 413.78 万元 ,投标报价下限值为: 310.34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否则视为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 ,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60 个月)具有 1 个 2.5 万平米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监狱,强制医疗所等相关项目的施工图或方案设计项目,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国家壹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 6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为准)。
3.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提供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投标人与设计人员的聘用合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四、报名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9 日至2017 年 6 月 15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及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1.1 资格审查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
(5 )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在编证明原件);
(6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7 )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8 )省外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2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
5.1.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资料应在开标时供相关部门查验。
5.2 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执行。
六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七 、 方案设计补偿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2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八 、 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捌万元(¥: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3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8.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7 日17: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8.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8.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接受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743-8234209 。
十一、其他1 .本项目方案设计以及后续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采用BIM技术;
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吉首市镇溪办事处石家冲社区武陵西路15 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307439828 ;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1-89876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