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登记表(重新招标)
保【2017】356号
| 招标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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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保山工贸园区富士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重新招标) | ||||||
| 招标类别 | 设计、施工 | 工程性质 | 新建 | 规 模 | 10kv配电工程 | ||
| 工程地址 | 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电力工程10KV输电线路设计的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 是否资格预审 | 否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15日08时00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17时30分 | ||||||
| 报名地点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
| 联系人 | 杨女士、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875-2147689 | ||||
| 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 1.报名时需交资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提供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机电或电力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相关配套人员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等专业人员,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为保山市外企业的若有幸中标,须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3.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在保山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出具);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资格审查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为准; 6.报名成功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联电话:0875-2147689 杨先生); 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 ||||||
| 备 注 | 本项目只接受每个法人施工企业出具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报名参加投标。 | ||||||
| 工程详细信息 | |||||||
| 1.项目规模:保山工贸园区富士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867.0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其中:新建单层钢结构厂房2栋,建筑面积约6610.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6栋,建筑面积约63495.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职工食堂1栋,建筑面积约3035.9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4376.0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10kv配电工程及其它)。 2.招标范围:保山工贸园区富士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检测及保修期(内、外)的服务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公布的为准。 3.计划工期:不超过45个日历天。 4.发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除特别注明者外),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