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清坪集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第一期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ZTDES2017-020,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单位“清坪集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第一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ZTDES2017-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坪集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第一期)。
三、采购内容:清坪集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第一期)
地址 |
水管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苏家坪村 |
PE25 |
米 |
17750 |
含安装 |
PE32 |
米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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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50 |
米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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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家沟村 |
PE25 |
米 |
12000 |
|
PE32 |
米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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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50 |
米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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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风坝 |
PE25 |
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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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50 |
米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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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岗坪村 |
PE25 |
米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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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32 |
米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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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蒿坪村 |
PE25 |
米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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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 |
按管材总金额的11%计提 |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叁拾捌万玖仟肆佰肆拾叁元伍角(¥389443.50)(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无效)。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自我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限至少三年的);
5.谈判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谈判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投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谈判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谈判供应商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包(如有),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湖北恩施分行恩施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31817000041434
交纳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26日9.30 时止。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覃孟碧
电话:15172846788
132775648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