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XLF14103420170614FJ0021-1
1. 招标条件
汾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府底垣安置点建设项目 21 、 28# 楼工程 已由 山西省汾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汾发改审批发【 2017 】 9 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汾西县邢家要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包括 中央和省级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市县整合部门资金和农民自筹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汾西县府底垣(汽车站北侧)。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6536.40 ㎡ , 其中:
21 、 28# 楼建筑面积均为 3268.20 m 2 ,地上 6 层,砖混结构, 建筑高度 18.9m 。
2.3 投 资 额: 117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270 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普通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安装等工程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 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5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7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8 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9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4.10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型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为依据】;
4.11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捌佰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贰拾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大厅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汾西县邢家要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汾西县邢家要乡
邮 编: 031500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15582685666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汾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357-3936986
电子邮件: 315802335@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 14001716154052502041
2017 年 6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