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施工八标段水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36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㈠ 地理位置
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区位于贵德县境内黄河上游拉西瓦电站大坝和李家峡电站水库库尾之间的黄河南岸,为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东依尖扎县,西邻共和县,北连湟中县、湟源县,南通贵南县、同仁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1°13′~101°36′,北纬35°43′~36°07′之间,海拔2190m~2560m之间。灌区中心位置(贵德县县城河阴镇)距省会西宁114km,距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恰卜恰镇158km。
㈡ 工程规模
八标段(桩号39+274~43+385m),4111米。主要建设12#-18#明渠2348m、9#渡槽835m、10#渡槽343m、11#渡槽79m、12#渡槽163m、13#渡槽187m、12#隧洞698.88m;及为完成主体工程而实施的临时工程。
㈢ 工程等级和标准
本工程干渠设计引水流量为9.43~0.8m?/s,加大引水流量为11.6~1m?/s。拉西瓦灌区总灌溉面积20.35万亩,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该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建筑物级别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引水流量在20~5m?/s之间的干渠(桩号0+000~38+936.898段)及干渠建筑物和引水流量小于5m?/s的干渠渡槽及倒虹吸由于排架高跨度大级别确定为4级(见表5-1),洪水按20年一遇设计;引水流量小于5m?/s的干渠(桩号38+936.898~末端52+710.55段)和支渠及支渠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洪水按10年一遇设计。永久道路按场外4级路设计。主要建筑物地震设计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施工八标段项目部所需水泥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水泥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P0.42.5 | 吨 | 8593.51 | 祁连山水泥 |
合计: | 8593.51 |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2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东镇附近(部分路段为乡村道路,建议投标人实地勘察现场。联系人:徐学俭,联系电话:18009747118)。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实验室实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5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3号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3楼309室资产管理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3号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4楼会议室纪检监察人员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杜天建
电 话: 0971-8018909
电子邮箱: 39283288@qq.com
开户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拉西瓦分部
开户银行:建行贵德支行
账 号: 6300 1443 6020 5020 0039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米宏伟
电 话: 0971-8088510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71-8018559
2017 年 6 月 16 日




